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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王庄墓群(一号墓)抢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yangdong 日期:2022/6/30 浏览次数:45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X-2022-0627

项目名称:萧王庄墓群(一号墓)抢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开标(不见面开标):

时间:202278093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时间:2022711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及截止时间:

不见面开标时间:2022780930分(北京时间)

邮寄截止时间:202278日前

若在202278930未收到纸质标书,视为报价无效,请供应商提前邮寄,考虑途中耽误时间。

现修改为:

不见面开标时间:20227110930分(北京时间)

邮寄截止时间:2022711日前

若在2022711930未收到纸质标书,视为报价无效,请供应商提前邮寄,考虑途中耽误时间。

3、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文件费:300元,于2022771700前汇至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本项目报价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供应商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于2022771700前汇至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拒绝其报价文件。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文件费:300元,于2022781700前汇至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本项目报价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供应商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于2022781700前汇至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拒绝其报价文件。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节能环保与优先采购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20630

三、其他补充事宜:原采购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济宁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54731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家C1116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1555377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15553772000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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